“看,鱼苗游进河里了!”随着一袋袋鲜活的鱼苗被缓缓倒入渠水河,一场特殊的生态“补偿”正式完成。近日,在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和林城镇镇政府的共同监督下,会同县某公司通过增殖放流的方式,对其此前造成的水体污染进行生态修复,为流域注入新的生机。
据悉,该企业因超标排放水污染物,对周边水体造成破坏,水生生物生存环境受到影响。在生态损害赔偿磋商中,各方一致决定采用增殖放流的方式进行替代修复——投放适宜本地水域生长的鱼苗共计1500尾,这些鱼苗不仅能净化水体中的浮游生物,改善水质,还能补充水域渔业资源,促进生态系统的自我恢复。
“增殖放流不是简单的‘放鱼了事’,而是科学的生态修复手段。”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增殖放流替代传统赔偿方式,不仅让生态损害赔偿从“纸上协议”落到了实际修复行动中,更让“生态有价、损害担责”的理念变得具体可感。
来源:会同新闻网
作者:通讯员 邓敏睿
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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