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在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监督下,某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企业负责人将1025尾草鱼、鲢鱼、鲤鱼等本土鱼苗,通过科学放流方式投入会同县渠水河段中,以生态修复替代传统经济赔偿,为受损的区域生态系统注入“新活力”。
据悉,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未落实环保主体责任,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造成实质性损害,被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依法查处。在生态损害赔偿磋商中,各方一致决定采用增殖放流的方式开展替代修复——投放适宜本地水域生长的鱼苗,共计1025尾。通过“以鱼养水、以鱼净水”的生态链条,间接修复受影响的生态环境,实现“大气损害、水域修复”的跨领域生态补偿。
此次活动通过“惩罚+修复+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既让企业承担了生态损害责任,又实现了受损生态的精准修复。下一步,会同县将持续深化“司法+行政”协同治理机制,常态化开展生态损害赔偿与修复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让“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在实践中落地生根,为守护会同县绿水青山提供有力保障。
来源:会同新闻网
作者:通讯员 杨经宇
编辑:唐家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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