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会同县人民法院堡子人民法庭在审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通过庭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推动了金融纠纷庭前化解。
2020年,原告会同某银行与被告张某某、曾某某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0万元整,用于装修房屋。随后该银行依约向张某某、曾某某发放了贷款。借款到期后,被告仅支付了2万元本金及部分利息。该银行多次催要逾期借款无果,遂将二人诉至法院。
收到诉讼材料后,承办法官发现此案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如果能够在庭前化解,既可为当事人双方节省时间,又能最大限度缓和矛盾,有助于企业权益高效、顺利实现。开始,被告称由于在外地务工抽不出时间。承办法官耐心做工作,释明利害关系。被告同意签订全权委托协议,约定由张某某来庭进行调解。在法官不懈努力下,最终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此事达成调解,实现案结事了。
优化营商环境是为了还市场一个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不仅让企业对本地市场充满信心,更是让当地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堡子法庭注重以调解为宗旨,将纠纷化解于庭前,持续优化服务,助推营商环境优化。
来源:会同新闻网
作者:通讯员 吴泓锦
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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