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在会同县司法局坪村司法所工作人员反复调解下,发生在该镇辖区内的一起跨年纠纷得到了成功化解,当事人之间在一片祥和的气氛中终于得以握手言和。
据悉,2024年7月6日,该镇高村村村民张某受雇到本镇铺坪村境内的森防线工地上砍伐木材。森防线工地上的挖机在清理搬移木材时不慎将张某左膝部砸伤。事后,张某到会同县人民医院住院手术治疗25天,其伤情经怀化市鹤州司法鉴定所评定为十级伤残。
为妥善化解该纠纷,坪村司法所邀约了该镇高村村调委会联合对该起纠纷进行了调处。调解中,森防线工程施工方认为张某不是其聘用的工作人员,且其所砍伐的木材受益人也不是自己,施工方不愿意承担责任;木材受益人则认为该线路上的木材砍伐任务已完成,清理搬移被砍伐的木材是为了更好的为森防线施工服务,所以,他也不愿意承担责任;而该挖机司机则认为其工作是为该工程服务,事故的责任理该由施工方承担。当事人之间相互推诿,调解毫无进展,为成功调解该纠纷,调解员就《民法典》中有关人身损害赔偿构成的要件与责任划分等内容为当事人进行了讲解,同时就本案中应如何划分责任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法明了理清了,伤者张某主动承担了30%的责任,施工方、聘用方、挖机司机三方也在已承担张某21000元医疗费用的基础上,再次承担了91000元的伤残费,从而使该起跨年纠纷得到了成功化解。
来源:会同新闻网
作者:通讯员 邓小明
编辑:唐家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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