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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召开幸福路限时单向通行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会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编辑:王敏 2025-09-04 16:51: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规定,会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举行幸福路限时单向通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拟对幸福路实行限时单向通行,工作日上午6:30至8:30和下午16:30至19点禁止车辆由幸福路与双拥路交叉路口驶入幸福路通行。

二、听证会时间

2025年9月26日上午9:00(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三、听证会地点

会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三楼会议室

四、听证目的

规范幸福路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有效解决芙蓉学校周边高峰期交通拥堵和学生安全通行问题,通过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为幸福路限时单向通行提高科学、客观的决策依据,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名额分配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共19名,其中相关部门代表3名,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2名,幸福路沿线商铺经营者2名,芙蓉学校周边居民5人,芙蓉学校学生家长3名,芙蓉学校老师2名。

六、听证会参加人员产生方式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限行路段沿线的居民代表、驾驶员代表、商户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同时邀请相关职能部门代表报名参加。

(一)2名限行路段沿线的商铺经营代表、5名限行路段周边的居民代表、3名芙蓉学校家长代表,采取公开征集、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如报名人数超过代表人数,按报名顺序选取产生;如报名人数不到规定人数,缺口人数由限行路段所在的建设社区推荐产生。2名人大代表和2名政协委员代表由林城镇政府发动居住或工作在限行路段沿线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报名产生。3名相关部门代表由相关单位推荐产生,原则上一个部门只能推荐一名代表。2名芙蓉学校老师代表由芙蓉学校推荐产生。

(二)凡自愿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于2025年9月16日18时前到会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二楼第一间办公室(建设路153号)提出书面申请。

(三)报名要求: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要求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整和政策,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如实提供职业、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如申请人在听证会上有陈述意见可在报名时一并提交。

(四)报名时间:2025年9月4日至9月16日18时。

(五)联系电话:8823363

会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9月4日

来源:会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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