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冯建永同志辞去会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4年4月18日会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冯建永代表的辞呈,会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冯建永同志辞去会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冯建永同志的会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由会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报会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来源:会同新闻网
作者:会同县人民代表大会
编辑:唐家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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