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会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接官桥路口、帐子塘路口和邮政银行路口三个路段安装了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子自动抓拍曝光系统,并将于今年12月15日正式启用。该系统对驾乘各类摩托车、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录入全国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予以处罚,并在帐子塘设置的电子显示屏上予以公开曝光,让交通违法行为无处可藏。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能在发生事故或者发生意外的关键时刻保护驾乘人员免受致命伤害。
该系统启用后,将发挥“电子警察”监督作用,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提高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遵章行车的自律性,增强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改善行车秩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为群众的出行创造 “安全、畅通、和谐、稳定”的交通环境。
会同交警提醒:“带头盔”不等于“戴头盔”,不管驾驶还是乘坐摩托车(电动车)都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曝光不是目的,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是硬道理,切记平安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未戴头盔抓拍图
来源:会同新闻网
作者:县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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