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会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开展夜查整治行动时,依法查获一辆无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并对驾驶人陈某某酒后驾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当天晚上20时许,民辅警在会同县林城镇步云村路段发现一辆无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驶来,且未悬挂车牌,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靠近时,一股明显的酒味扑鼻而来,民警立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棒进行检查,结果为6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调查,驾驶人陈某某驾驶的这辆无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未依法进行注册登记。
随后,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陈某某处以罚款共22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会同交警提醒:希望广大驾驶人能意识到酒驾的严重性,并且真正做到酒后不开车。“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绝不只是一句口号而已。
来源:会同新闻网
作者:会同县交警大队
编辑:张艺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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