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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 我县出台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红黑名单”制度

来源:会同新闻网 作者:胡江勇 编辑:张艺叶 2026-01-05 15:56:24

近日,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正式印发《会同县工程建设领域“红黑名单”信用管理办法》,旨在推进全县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优化监管模式,提升营商环境,激励守信、惩戒失信,促进工程建设活动主体依法诚信经营。

根据该办法,会同县将对工程建设活动主体进行信用评价,符合条件的将被列入“红名单”或“黑名单”。其中,遵纪守法、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保障能力、工程质量符合要求且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以及工程建设领域科技创新、新技术应用、绿色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获县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或推广的、获得与工程建设活动相关的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奖项或书面表彰的、按合同约定的工期按期或提前完工的主体将被列入“红名单”;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恶意欠薪、违规违章建筑、工程进度缓慢、不正当方式承揽工程、违法违规招投标等行为的主体则将被列入“黑名单”。

“红黑名单”信息将每季度报送、公布一次,并实行动态更新。对于列入“红名单”的主体,将在评优表彰、企业资质升级、行政许可等方面给予优先推荐和支持;而对于列入“黑名单”的主体,则将依法依规增加监督检查频次、限制招投标活动、对申报评优表彰等事项予以“一票否决”,并通报金融机构建议对其信贷予以限制等。

该办法还明确了“红黑名单”的异议处理机制和信用修复机制。工程建设活动主体对被列入“黑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申请;在公布期限内积极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向原信息采集部门提出书面修复申请。

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将有力推动会同县工程建设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来源:会同新闻网

作者:胡江勇

编辑:张艺叶

本文链接:https://www.htnews.cn/content/646045/97/155953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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