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法人员对收缴的烟花爆竹依法进行处理
为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安全、环保、祥和的元旦佳节,12月31日晚, 我县组织相关部门在城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和巡查执法行动。
当晚,县公安、城管、应急、社区等单位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和巡查,采取划片包段、责任到人等方式,将管控力量分布到街道、社区、居民小区、广场、公园等重点区域,全方位进行宣传,筑牢禁燃禁放第一道防线。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8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详细讲解禁燃禁放政策,并依法进行处理。
据悉,今年元旦、春节期间,我县持续保持“禁燃禁放”高压态势,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让广大市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元旦、新春佳节。
公安民警呼吁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不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无小事,平安大于天。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违规售卖、燃放不仅会污染空气、影响市容,更可能危及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元旦佳节,愿平安相伴,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主动抵制非法烟花爆竹。如发现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举报,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守护会同的蓝天白云与节日祥和。
来源:会同新闻网
作者:胡江勇
编辑:张艺叶
本文为会同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