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会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工作的通告

来源:会同新闻网 作者:会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编辑:毛羽 2022-04-15 14:52:45

会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及

优待证申领工作的通告

全县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统一安排部署,会同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有关工作已全面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起转为常态化开展。

二、办理对象

(一)建档立卡对象:会同县户籍或常住地在会同县辖区内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也符合申领条件。

其他优抚对象是指烈士、因公牺牲现役军人、病故现役军人的遗属,遗属包括配偶(若配偶改嫁,则不符合申领条件)、父母、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仅限于领取定期抚恤金的)。

(二)优待证申领对象:已完成建档立卡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三)不予受理情形及特殊情况审核:

1.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2)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3)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

2.申请人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存在严重影响身份荣誉的其他情形的,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完成调查、核实、初审,交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综合考虑相关因素进行审核,审核情况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备案。

三、申领地点

(一)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入户办理申请。对于年龄较大、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方便到现场申请的人员,本人或其家属可联系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入户办理。

四、申领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

(二)户口簿(原件);

(三)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原件)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若退役证件丢失或真伪存在疑异,需同时提供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入伍登记表、退役登记表复印件);

(四)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残疾军人提供);

(六)现场拍摄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不能着制服及军装、白色衣服);

(七)委托他人申请的,受委托人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外,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书面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情况,并由委托人亲笔签名;

(八)立功受奖证件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五、注意事项

(一)现已确定中国工商银行会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会同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会同支行为我县优待证制发合作银行,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申请人根据我省确定的合作银行范围来自主选择本人优待证的制证银行。

(二)委托他人办理的,务必按标准提供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6个月以内),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格式JPG,分辨率300DPI,大小20K—50K。

(三)非我省户籍的对象申请我县发放优待证的,在满足基本申请条件的同时,还应当提供在我省或我县连续缴满2年以上社保的证明材料。

(四)由于疫情防控等原因,主要采取分批方式有序申领。具体时间地点按照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布的要求进行。

特此通告。

会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4月15日

来源:会同新闻网

作者:会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编辑:毛羽

本文链接:https://www.htnews.cn/content/2022/04/15/11124974.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会同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