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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新闻网5月8日讯 (实习记者 胡江勇 通讯员粟于瑞) “原本只想种一些罂粟打算用来给妻子治病的,但是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行为会触犯法
律……”连山乡六黄村李某很是后悔,并一再向民警保证以后再也不种了。我县连山乡男子李某尝试各种办法欲治好患病妻子,本是一段感人的佳话,不料糊涂男子道听途说,竟种植起罂粟,试图将罂粟果实用以治病。罂粟花开艳美,香气浓郁,然而从蒴果上提取的汁液却是制毒的根源。
今天上午,记者从县公安局禁毒部门获悉,近日,我县连山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案,依法铲除收缴罂粟630余株,该案嫌疑人李某已被县公安局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一场毒品生产原材料案扼杀在萌芽之中,给我县打击制毒犯罪新添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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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举报,菜园艳丽罂粟 花开结果
4月28日上午,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在会同县连山乡禁毒办响起,一位群众报案称连山乡六黄村一家菜园里开满了颜色鲜艳的花朵,很多已经结果,怀疑是罂粟,希望民警能够调查一下。获得这一线索,连山禁毒办立即报县禁毒办,县禁毒办联合禁毒大队、连山派出所迅速驱车赶往罂粟种植地,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菜园中间密密麻麻栽种着4排罂粟,种植面积大约10平方米,经过仔细清点罂粟总共630余株,株型粗状,长势茂盛,有的甚至已经开始结果。到底是谁这么大胆,竟将罂粟花种植在菜园子里?考虑到事情的严重性,经民警询问,迅速将种植这些罂粟的主人找了出来。
男子愚昧,欲将罂粟作为治病良药
种植这些罂粟的主人名叫李某,据他交代,他于去年6月份,在一个卖草药的贵州籍男子手中购买了一些罂粟种子,并在9月份偷偷播种。李某道出种植罂粟的原委:“我妻子长期头痛脑胀、腹泻,我试着用很多方法给她医治,却仍不见好转,去年在别人那里听说罂粟花结的果实可以治百病,我以为这是给妻子治病的希望,就种下了这些祸害人的东西。”了解到李某种植罂粟的原因后,民警一边安抚李某情绪,一边向李某解释着相关法律法规,李某也深刻地意识到自己愚昧的行为触犯了法律,深深自责,表示愿意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目前,罂粟已铲除,警方也依法对李某采取取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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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自“4·14”我县开展联合打击制毒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县禁毒部门采取进村走访、悬挂条幅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种植罂粟的危害性,组织村干部组成的宣传小分队,通过介绍罂粟的巨大危害来鼓励民众检举揭发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同时,我县公安禁毒部门结合实际,组织民警深入农村庭院、蔬菜大棚、废弃厂房和养殖场等地方,展开了“铲罂粟,扫毒害,保平安”专项行动。
据悉,罂粟素来被冠以“死亡之花”恶名,因很多人都因沾染上了它而丧失理智,败尽家财,最终走向了自我毁灭。罂粟是罂粟科植物,是制取鸦片的主要原料,因其拥有制作毒品的危险性,在我国一直明令禁止私种罂粟。
警方提醒:私自种植罂粟属非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种植麻醉药品原植物必须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批准,由指定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种植计划、限定数量进行种植。任何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和指定的单位或个人私自种植毒品原植物,都是非法行为。其中情节严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还会构成犯罪:
(1)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2)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3)抗拒铲除的。
此外有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