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社区矫正 阴霾天里的一抹阳光

编辑:redcloud 2017-09-04 01:09:46

  

 

  会同新闻网4月28日讯(实习记者 王礼丽 通讯员 粟海云)4月27日上午,县司法局组织林城镇、青朗、连山、堡子、广坪、漠滨、蒲稳、高椅、金子岩、炮团、沙溪等十一个司法所对53名矫正对象进行培训。培训分为两个内容,列队训练与手语操训练。

  在县体育场,身穿专用马夹的矫正对象正在教官的带领下进行着第一大项培训队列训练。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这些矫正对象或曾一度失足,抑郁沉沦又或曾迷失方向,自暴自弃。而今,他们脱胎换骨,乐观从容......对这些矫正对象来说,社区矫正培训学习无疑就是他们阴霾天里的一抹阳光。

  甄某,男,1970年出生,高中文化程度,会同本地人。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两年。杨某在案发前是一名包工头,事业有成,家庭经济富裕,生活美满。在一次喝醉酒后与人发生争执,用刀将对方捅伤。判决结果下来后,杨某认为对方责任大过自己,对判决结果不服气,进入社区矫正后,在刑意识较差,情绪波动很大。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多次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及社区矫正培训学习,杨某逐渐认识到自己的罪错,认罪且服罪,还能用一颗感恩之心看待生活,情绪有所缓和。

  佘某,48岁,杨某,50岁,均以务农为生,平时没事就喜欢聚在一起喝酒聊天,喝到兴起便毫无节制,周边村民都知道他们只要喝醉酒就会耍酒疯。在一次喝醉酒后,借酒滋事,妨碍公安人员执行公务,被分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佘某、杨某均认为自己是无罪的,酒后做的事属于非清醒状态下无意识犯错,不该承担法律责任,抵触情绪较强烈,拒不参加社区矫正活动,矫正工作人员多次上门找其谈话,鼓励他参加社区矫正培训,从心理、思想、技能方面进行全方位指导,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正确认识社区矫正。终于,佘某、杨某从心底里认识到了自己罪错,并表示以后一定服从管理,尽早重获新生。

  据悉,司法局2016年全年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159人,建档率、安置率均达到100%。全年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人员审前社会调查风险评估率达到100%,共办理社区矫正审前调查91件,县人民法院采信86件,法院采信率为94.5%;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教育3043人次,组织公益劳动3026人次。截止目前,会同县司法局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02人,其中管制2人、缓刑89人、假释11人。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了帮助矫正对象更快、更好地融入社会,重塑信心,2016年6月县人民政府将原司法局业务用房及院落,改造成集综合办公、监督管理、教育矫治、队列训练一体化的社区矫正中心,总面积达599平方米,年底已全部建成完工,今年正式投入使用。

编辑:redcloud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会同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