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新闻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若干意见》,促进公正司法。今年以来,会同县检察院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结合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采取建全办案机制、明晰监督重点、强化全面监督等举措,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监督实效,有效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首先建全机制防范错案,建立案件预审制度。案件受理后,先有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预审,将预审中发现的问题和需要注意事项填入《案件质量跟踪监督表》,将案件分至相应的承办人,承办人在审核后再反馈结果,形成保障案件质量的良性循环。
建立科室会议案件讨论制度,拟作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案件,在本辖区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罪与非罪、捕与不捕存在争议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犯罪嫌疑人翻供的案件及首次办理的新类型、新罪名案件,必须提交科室会议进行讨论后才能作出处理决定。
对于公安机关报捕后进入审查批捕环节的刑事案件,坚持“每案必问”工作机制。首先针对每起刑事案件承办人反复审阅案卷,掌握了案件的基本事实及卷内所有证据后,制定有针对性的讯问提纲,要求案件不论大小都必须去看守所核实犯罪嫌疑人口供,对于出现翻供的情况要认真核查翻供的理由,对于非法取得的证据要坚决予以排除,防止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程序。此制度的运行,有利于及时发现公安机关诱供、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确保《规定》落实到执法办案各个环节,坚决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作者: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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