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会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1月22日会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会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中下旬在会同县城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查会同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会同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报告、会同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会同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会同县2024年县本级预算草案;
4.听取和审查会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查会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查会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审查会同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会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
8.审查会同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及2024年环境保护目标计划安排的报告;
9.审查会同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教育工作和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情况的报告;
10.审查会同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票决通过2024年会同县民生实事项目;
11.选举;
12.县人大代表对县人民政府26个工作部门和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2023年度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13.其他。
如因重要工作需要调整日期,县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来源:会同新闻网
编辑:融媒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