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日报全媒体讯 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发布公告,即日起至9月30日,就《怀化市强降雨期间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若干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和《怀化市乡村生活垃圾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公众可通过怀化新闻网、怀化人大网查阅草案全文,并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邮寄地址:怀化市鹤城区环城东路173号(邮政编码:418000);联系电话(传真):0745-2222911;电子邮箱:xyz3326912@163.com。
防灾避险转移:强行转移有法可依
草案明确适用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强降雨期间防灾避险人员的组织、转移、安置等活动。在职能职责上,建立分级转移避险包保工作责任制,乡镇、街道负责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具体落实。在预警发布环节,建立预报预警叫应机制——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灾害发生前六小时发布风险预报,滚动三小时发布短临预警,一小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叫应当地人民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
在组织转移方面,规定接到转移指令、降雨量或水位达到临灾预警值、发生险情异动或险情不能准确判断时,应立即组织危险区域人员避险转移,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应转必转。对经劝导、警告后仍拒绝转移的,可依法强行组织转移,必要时公安机关予以协助。同时明确,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预报预警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乡村生活垃圾管理:鼓励村级自治收费
草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乡村生活垃圾的减量分类、清扫保洁、收集转运和监督管理活动,明确建立“市级统筹、县级主责、乡镇实施、村级落实”的四级责任体制,健全“县级财政预算为主、乡镇和村自筹为辅”的经费保障机制。
在垃圾分类上,草案将乡村生活垃圾分为三类:易腐垃圾(蔬菜瓜果、剩饭剩菜等)、可回收物(纸壳、塑料、金属、大件家具家电等)、其他垃圾。易腐垃圾采取喂养畜禽、堆肥沤肥等方式就近就地处理;可回收物通过便民回收点定时回收、预约回收、流动上门回收;其他垃圾集中统一焚烧处理。
草案鼓励村(居)民委员会建立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清扫保洁激励制度,运用积分兑奖、星级评定等方式引导村民主动参与。经村(居)民会议或代表会议依法决定,可向辖区内单位和个人收取垃圾处理费用,实行专款专用、定期公示。同时明确,个人擅自倾倒、堆放、丢弃、抛撒、遗撒、焚烧生活垃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全媒体记者 李江)
来源:怀化新闻网
编辑:付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