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会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新增启用1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实施抓拍取证。
本公示公示期为30天,自2026年8月28日起至2026年9月26日止。公示期满后,将依法进行采集、录入、处罚,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驾驶。
现将设备点位公布如下:

会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6年8月28日
来源:会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张艺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