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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立法 | 《怀化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完成修改

来源:怀化日报 编辑:王敏 2026-07-07 08:49:35

怀化日报全媒体讯 日前,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怀化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怀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分组审议现场)

2026年3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我市对现行17部地方性法规逐一进行清理,上述3部法规部分条款与法典规定存在不一致,需作相应修改。

《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改幅度较大。主要修改内容包括:法规制定依据中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明确条例的上位法来源;将环境卫生设施拆除、厨余垃圾处置、建筑垃圾管理等条款内容,对照法典规定进行了调整完善,确保与上位法表述一致;删除与法典重复的处罚条款,避免法规之间的重叠与冲突;同时对城市管理工作人员渎职行为的法律责任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怀化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将制定依据调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和《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怀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广场舞等使用电子设备活动产生噪声干扰他人的处罚依据,明确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进行处理。

本次修改未新设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修改的行政处罚幅度均未超出上位法规范。3部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决定目前已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批准后3部地方性法规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怀化日报

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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