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吴钦等辞去会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2年10月13日会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吴钦、梁日明等代表的辞呈,会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吴钦、梁日明辞去会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五十五条的规定,吴钦的会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梁日明的会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会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由会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报会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来源:县人大办
编辑:张艺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