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同志,请你们一定要尽快帮我们解除冻结,公司资金运转吃紧,给员工们的工资都快发不出来了。”这是会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今年11月30日接到的一家企业负责人吴某的电话内容。
据了解,在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法院依法冻结了湖南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户,涉及金额达270余万元。经二审终审判决,湖南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此案中不承担法律责任。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向法院申请解除银行账户冻结。
考虑到情况紧急,执行法官在做好当事人吴某释法工作的同时,积极主动与民事审判庭对接,确认案件是否生效。仅仅只用了一天时间,在12月1日,湖南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迎来了希望的曙光。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法院高效的办案效率以及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的温情表示感激。
来源:会同新闻网
作者:通讯员 吴云沙
编辑:毛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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