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会同县蒲稳司法所与林城司法所联合成功调解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车辆损害赔偿纠纷。
9月2日,蒲稳侗族苗族乡阳溪村村民杨某驾驶货车由会同县城往坪村镇方向行驶,行驶至林城镇竹寨路段时,与于某停在路边的货车相撞,导致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根据县交警大队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杨某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双方因赔偿数额没有达成一致, 于某遂向林城司法所申请调解。
在接到当事人的申请后,林城司法所迅速联合蒲稳司法所就双方纠纷进行调解。调解前,调解员先查看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向当事人及保险公司询问事故基本信息,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调解过程中,因当事人双方对赔偿数额分歧较大,调解工作一度陷入了僵局。调解员不放弃,继续细致、耐心调解,积极向双方当事人宣传、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并就合理合法的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向双方当事人作详细解释。最终,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了调解协议,杨某自愿一次性赔偿于某7000元并当场予以履行。至此,该起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车辆损害赔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来源:会同新闻网
作者:通讯员 易彦如
编辑:毛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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