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我们介绍了教育扶贫政策,今天我们来说说健康扶贫政策。
一人生病,全家心慌,如果生的是大病重病,更有可能直接导致家庭贫困,但有些贫困户因经济困难,交不起医疗保险,针对这样的情况,我县制定了医疗保险帮扶措施。一个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府全额补贴,另一个是扶贫特惠保贫困家庭综合保障保险,即扶贫特惠保。
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府全额补贴是怎么回事?
凡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其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全额补贴。贫困户先缴纳,县财政再根据缴费情况进行补贴,将钱打到贫困户存折里。这项措施太好了,咱们贫困户不用担心交不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了。
那扶贫特惠保又是怎么回事呢?
我县不光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额补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而且还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60元/人·年的标准,购买了贫困家庭综合保障保险。又给贫困群众多上了一道保险。这个保险从2017年11月20日零时起至2018年11月19日24时。保险责任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因意外伤害、自然灾害导致身故、伤残(含烧烫伤),保险公司按约定给付保险金;建档立卡贫困户因意外伤害、自然灾害住院医疗,对其实际支出、符合当地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扣除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任何第三方(包括任何商业医疗保险)已经补偿或者给付部分后,对其余额按90%的比例给付保险金;自然灾害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不重复赔偿。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疾病住院达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标准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后,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符合当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剩余合规住院医疗费用,按40%给付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最高赔付5万元。
这项措施好,有效地减少农村贫困群众因病、因意外和自然灾害致贫和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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