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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血光之灾,须用财物消灾?四名“江湖神医”在我县被抓获刑

编辑:redcloud 2018-05-15 17:25:27

 
会同新闻网515日讯记者 胡江勇 通讯员 谭晶) 今日,记者从县人民法院获悉,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蒲某、蒋某等四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
 
据了解,被告人蒲某、蒋某、田某、罗某四人均是外县人,先后三次流窜到我县以搭讪方式了解被害人家庭情况,蒲某、蒋某等人自称“神医”,谎称被害人“家中有血光之灾,须用财物来消灾”,诱导被害人主动拿出财物,通过调包的方式,达到窃取财物的目的。经法庭庭审举证、质证证实,蒲某等四人先后盗窃被害人黄金首饰、现金共计5万余元。
 
法院认为,蒲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被害人信任后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四被告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可从轻处罚。但蒲某和蒋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系累犯,当从重处罚。
 
法院遂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蒲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罗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田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官提示:封建迷信不可信,个人信息防泄露。很多所谓的“神医”正是利用大家病急乱投医的心态,抓住大家盲从的空子而大肆敛财,甚至有部分不法分子将自己神化,通过非法创立教派、吸收信徒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大家必须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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