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主题:弘扬雷锋精神、争做文明市民争、创建文明县城
二、活动时间:3月5日上午9:00
三、活动背景:
今年是纪念雷锋同志逝世54周年和毛主席提出“向雷锋同志学习”53周年。为掀起学雷锋热潮,倡导志愿服务,推进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县文明委决定,在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之际,我县将组织开展“弘扬雷锋精神,争做文明市民争、创建文明县城”集中行动日活动。
四、活动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引导全县人民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促使形成“在奉献中体现价值,在付出中提升境界,在实践中传播文明”的浓厚氛围,为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提供强大的道德力量和精神支撑。
五、活动地点:县城名品广场
六、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宣传部、团县委、创建办、文明办
承办单位:志愿者协会、文化馆、
七、活动内容:
(一)、举行“弘扬雷锋精神,争创文明县城”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启动仪式
1、时间:3月5日上午9:00
2、地点:县名品广场
3、出席领导: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欧阳海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怀玉
人大副主任:李 倩
政协副主席:贺彩梅
4、参加人员:县志愿者协会50人、公益小天使30人、林城镇东门、建设、改河社区志愿者70人、医疗志愿服务队12人、县三中学生青年志愿者50人、县直机关单位志愿者代表
5、启动仪式议程:
主持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怀玉
①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欧阳海峰同志作动员讲话;
②志愿者协会志愿者代表1人作志愿宣言;
③学生志愿者代表1人作志愿宣言;
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怀玉宣布会同县“弘扬雷锋精神,争做文明市民、创建文明县城”签名活动开始。
6、文化志愿者在名品广场进行文艺汇演。
(二)志愿服务日现场活动
1、裕园宾馆至林业局一线设立学雷锋志愿服务点,开展义诊、义剪、家电维修、免费水电维修、法律a咨询、健康咨询和赠送药品等便民服务。
承办单位:文明办、创建办、卫计局、司法局、公安局、法院、森林公安、交警大队、电力公司、志愿者协会等。
2、会同志愿者协会、县三中(职业中学)、林城镇东门、建设、改河社区志愿服务队,分别对各社区的卫生死角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清扫。
承办单位:教育局、团县委、建设社区、改河社区、东门社区,县城各中小学校、志愿者协会(公益小天使)
3、组织三个社区对辖区内的2-3户空巢老人进行一次上门便民服务,送米和油物资或慰问金。
承办单位:宣传部、民政局、林城镇政府。
4、公益小天使工行、帐子塘路口文明劝导。
承办单位:交警大队、城管大队、志愿者协会。
5、地中海贫血知识宣传和患病儿童现场募捐。
承办单位:卫计局、妇保院、志愿者协会
6、志愿服务活动前期和活动宣传报道。
承办单位:县电视台
八、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组织开展好这次活动,县委宣传部召开相关部门会议进行专门部署,明确任务和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集中行动日相关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强化引导,大力宣传。各单位和志愿服务组织要在活动中打出学雷锋标语,并大力宣扬文明理念、社会新风,让更多的人加入到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中来。
3、巩固成果,力促长效。各单位和志愿服务组织要以3月5日学雷锋集中行动日为起点,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县文明办和团县委将下发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方案,力促该项工作长效化、机制化、常态化。
九、前期准备:
①参加活动各单位需要确定1名具体活动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报县文明办,并将活动当天具体活动方案及参加人数一并上报,同时准备各单位的宣传资料及相关活动设备。
②各活动单位活动当天参加人员原则上需统一着行业服装或有显标志,各志愿服务队原无志愿服务队标识的,统一制作“会同志愿者**志愿服务队“旗帜。
③统一划分各参与单位活动区域,统一宣传横幅和宣传展板(展板内容单位提供)、各单位自备活动桌椅及相关设备。
④活动舞台搭建及设备安装、现场媒体播放设备。
⑤媒体支持:县电视台、会同新闻网、会同之窗等网络媒体;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