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为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保护公诉人人身安全,湖南省会同县检察院采取四项措施,切实保护公诉人出庭安全。截至目前,该院法警大队保护公诉人出庭2次,确保了公诉人出庭安全。
健全制度。根据案件性质、危险程度等不同情况,将保护等级分为三级。同时,以制度的形式对出警人数、车辆调派、警容风纪、现场处置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做好评估。接受警务申请后,法警大队及时与公诉、法院法警部门沟通联系,全面了解案情性质特点,对公诉人出庭进行安全预测评估。针对一些案件涉及面广、影响大等情况,共同分析研究,制定严密的处置预案。
文明执法。执行任务的法警按照指派任务和确定的工作方案,全力做好保护公诉人的人身安全工作,同时还协助法院法警做好庭审秩序的维护工作。
措施具体。协调法院为公诉人出庭提供专用安全通道,在法庭合议时为公诉人提供固定休息室,并为公诉人提供固定的泊车车位,确保公诉人安全到庭和离庭。
作者:张杰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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